在对套利原理介绍之前,我们先进行下列假设:
1)封闭式基金净值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收益率的相关性为1;沪深300指数与股指期货收益率相同;
2)在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时,卖出近月合约和买进次近月合约可以同时完成;
3)展期时,近月合约和次近月合约之间的价差等于零。
假设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,封闭式基金A的β值为0.7,Alpha值为0.02。
假设2006年12月1日以0.8元买入封闭式基金100万份A,并且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空同样价值的股指期货(假如股指期货的保证金为10%,则卖空价值100*0.7=70万的股指期货所需的资金为7万元)。
1.在折价变为零或基金到期日时,假设沪深300指数上涨20%,按照上面假设的封闭式基金A与沪深300线性关系假设,封闭式基金的净值上涨16%,即封闭式基金的净值变为1.16元,此时投资者便可以1.16元的价格卖出或赎回封闭式基金A,这种情况下,投资者投资封闭式基金的盈利为1.16-0.8=0.36元/份,假如买入100万份,则投资者的盈利额为36万元;另一方面,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卖空期货指数,指数上涨20%,因此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亏损14万元,因此到期日投资者净盈利额为36-14=22万元。
2.在折价变为零或基金到期日时,大盘下跌,沪深300指数下跌20%,按照上面假设的封闭式基金A与沪深300线性关系假设,封闭式基金的净值下跌12%,即封闭式基金的净值变为0.88元,此时投资者便可以0.88元的价格卖出或赎回封闭式基金A,这种情况下,投资者投资封闭式基金的盈利为0.88-0.8=0.08元/份,假如买入100万份,则投资者的盈利额为8万元;另一方面,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卖空期货指数,指数下跌20%,因此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盈利14万元,因此到期日投资者净盈利额为8+14=22万元。
3. 在折价变为零或基金到期日时,大盘盘整,沪深300指数无变化,按照上面封闭式基金A与沪深300线性关系假设,封闭式基金的净值上涨2%,即封闭式基金的净值变为1.02元,此时投资者便可以1.02元的价格卖出或赎回封闭式基金A,这种情况下,投资者的盈利为1.02-0.8=0.22元/份。假如买入100万份,则投资者的盈利额为22万元;另一方面,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卖空期货指数,指数无变化,因此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盈利0万元,因此到期日投资者净盈利额为22+0=22万元。
如上所示,如果买入折价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同时卖空相应数量的股指期货,在理想情况下投资有折价率的封闭式基金的利润是稳定的。净利润恰好为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和Alpha收益的和。
上述所描述的套利过程是在理想假设前提下发生,在现实市场中,假设1-假设4一般不成立,由于假设不成立,在现实中通过买入封闭式基金,卖空股指期货套利面临失败的风险。接下来,我们就实际套利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阐述。首先我们先介绍一下封闭式基金套利的流程,接着通过具体的案例说明实际套利中可能面临的风险。



